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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关事项的通告_关于宜宾县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关事项的通告介绍

2023-06-27 20:36:13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

1、 从2016年9月20日起,宜宾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宜宾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全县范围的不动产登记,由宜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担经办业务。

2、 业务类型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登记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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