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老乡借钱放贷指望获利?借出43万元差点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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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几天我这有台车要押,你要不要和我一起放?如果坏账了,我给你保本金。”2020年7月的一个下午,方女士收到了老乡庞哥发来的消息。这里的“放”,指的是放贷。方女士在上海工作多年,手中略有积蓄。几年前,她认识了做个人信贷生意的老乡庞哥。所谓的个人信贷,就是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把自己名下的车抵押给庞哥,向庞哥申请贷款,并约定好利息、还款时间。如果庞哥手头的钱不够,就会找朋友一起出资,获得的收益按比例平分。当然,做这种生意也可能会面临坏账的风险,最终血本无归。
这一次,庞哥联系上方女士,说自己对接到了信用比较有保障的客户,但是还差3万元本金,希望方女士能一起出资。庞哥发来了客户车辆的行驶证,再三保证客户资质不错,也表示自己会和方女士一起出资,同时,坏账、催款、处理车子等事情都不需要方女士操心,还会保证方女士的本金不会有损失。
方女士和庞哥有过一次成功的合作,赚取了5000元左右的收益,而且,庞哥还带方女士去过自己在市区的公司,所以方女士对庞哥很信任,立刻答应庞哥参与出资。庞哥说,在此前的合作中,客户会把车开到出资方处作为抵押,但这样操作比较麻烦,就和方女士商量,只发行驶证照片给方女士,车留在自己处,相关事情也都由自己来处理,方女士对此表示同意。随后,庞哥当场转了一千多元的利息给方女士,方女士因此更为信任庞哥。
此后,庞哥又陆续给方女士介绍了几个所谓“很稳”的客户,据庞哥所说,这些客户大多有豪车、有多处房产,只是因急用钱才出此下策。因庞哥陆续给方女士返还了部分利息和本金,所以方女士一直对庞哥很信任,又多次出资。截止至2021年5月,方女士共投入了43万元本金。2021年5月,多笔贷款到了还款期限,却一直没有收回本金,着急的方女士逐渐产生怀疑,要求庞哥让自己亲眼看看被抵押的车和相关的合同。庞哥却只是给方女士转回了5万元本金,并以自己不在上海等理由搪塞。2021年10月底,方女士再次要求看车和合同,但庞哥依然百般拖延,方女士就要求庞哥写下了借条,约定2022年年底前归还所有本金。
此后,在方女士的持续追问下,庞哥终于交代,其实根本没有抵押车放贷这回事,所有的客户都是他编造出来的。他给方女士发的行驶证、房产证等,都是找别人要来的照片,他带方女士参观的也不是他自己的公司。而方女士转给他的43万元本金,除了少部分转回给方女士用来让她放心,其他都被庞哥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生活开销。
直至2022年年底,庞哥也只归还了方女士少量钱款,仍有近30万元尚未归还。2023年1月,方女士在老家找到了庞哥,庞哥当场归还方女士1000元后就失去了音讯。无奈之下,方女士选择了报警。
2023年4月,庞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庞某的家属也向方女士赔偿了所有损失。2023年5月,该案移送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仔细核实了二人的交易明细,查实庞某的诈骗金额为27.6万元,已达到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23年5月31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庞某提起公诉。6月26日,法院依法判处庞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检察官提醒,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且,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放贷,情节严重者将构成刑事犯罪。市民朋友若有闲置资金,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进行理财投资,切莫投机取巧,出资参与缺乏制约保障机制的民间放贷活动,以免因坏账等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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